各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办理教职工暑假因私出国(境)申请、开具收入证明工作通知如下:
1、暑假期间准备因私出国(境)旅游、探亲等活动的学校在编受控人员,包括我校涉密人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副处级以上干部、博士以上学位(含在读博士)人员,请于7月11日前持“宁波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表”(附件1)或“宁波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领表”(附件2)、公安部门制作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到人事处(安中大楼405)办理因私护照(通行证)申办、领用手续。此环节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574-87600365,联系人:张晓萍。
2、需要开具出国收入证明的学校在编教职工请先到 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薪酬、保险、服务 栏目下载 “出国收入证明”(附件3),按模板要求填写后将“出国收入证明”提前两天发送到tanlujun@bocaidaquan.com,于7月11日前持“宁波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表”(附件1)或 “宁波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领表”(附件2)到人事处406领取“出国收入证明”。如有疑问,请咨询0574-87600603(内线888603),联系人:谭陆军
特别提示:以后,办理收入证明,需各位老师提前填写从“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薪酬、保险、服务 ”栏目下载的收入证明,提前一天发到tanlujun@bocaidaquan.com邮箱,次日携带身份证或有效证件领取(代领需提供委托书、代领人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收入证明。
3、暑假期间因私出国手续原则上不受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