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届春季拟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即将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导师审核、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及格式检测报告:10月25日起
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研究生在系统中(//ehall.bocaidaquan.com/)提交学位论文及格式检测报告。学位论文提交稿须是经导师审核并签字确认的最终送审稿,其中不得出现研究生及导师的中英文姓名等相关信息(可用***替代),不提交封面及致谢部分,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须隐去作者相关信息。
研究生本人必须仔细核实在系统中提交的学位论文是否准确无误,因学位论文误传或未正确上传所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请导师在本环节对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导师可通过系统下载查看学位论文,有问题可退回给学生修改,学生可多次上传附件覆盖更新。
格式检测报告相关详情见链接//graduate.bocaidaquan.com/info/1025/18581.htm
二、学术不端行为预检测:11月8日下载,11月9日检测
由学院组织开展一轮学术不端行为预检测,完成后向学生反馈检测结果,检测有问题的学生可修改并再次上传其学位论文。
三、学生提交截止、学院审核:11月13日13:30学生提交截止,11月14日学院进行审核
学院对学位论文提交者进行基本资格审核(审核是否按规定完成开题、中检等前续环节)。学院审核时,不管导师是否在截止期前完成对学生学位论文的审核,学院可审核通过所有已提交且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学生。
四、导师录入学术评语:学生答辩前
导师登陆系统,根据所带学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开展情况,录入学术评语。
五、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检测结果人工复核:11月15日-17日
由学院开展学术不端行为正式检测,并在系统中上传检测结果。按《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规定》(附件2)给出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最终结论,在系统中确定送审名单。
六、学位论文评阅:11月20日开始
研究生院于11月20日开始进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抽检工作,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具体细则参见《宁波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附件3)
七、答辩资格复查及答辩会:评阅完成后-寒假前
答辩的具体安排在评阅结果回来后另行通知。
八、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3月4日-3月7日
学院组织完成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毕业及学位授予名单,完成系统中名单确认操作。从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毕业名单、学位授予名单,签字盖章后纸质稿报送研究生院。
3月8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毕业、授学位名单。
九、学校审核公示并制作双证:3月中旬
a.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授予学位者名单。
b.学校审核确定毕业研究生名单,公示授予学位者名单,制作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十、发放双证及完成归档材料:3月底
博彩大全-博彩导航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