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2020届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学位申请工作预计于11月初启动,为便于导师及相关学生提前知晓时间安排,把握工作节奏,现将各环节初步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提交拟毕业研究生名单:11月7日
二、拟毕业研究生在线提交学位论文及完善系统信息:11月8-11日
三、学院审核系统信息:11月12-14日
四、学术不端检测及结果反馈:11月15-18日
五、提交书面送审稿及送审名单:11月21日
七、组织学位论文送审:11月22-27日
八、学位论文评审阶段:11月28日-12月31日
九、答辩资格复查及答辩会:1月1日-2月20日
十、学院提交审核材料:2月28日
十一、学校审核并公示:3月中旬
十二、发放双证及完成归档材料:3月下旬
特别提醒:学位授予相关的《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规定》(待发文)(附件1)、《宁波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宁大政〔2019〕112号)(附件2)和《宁波大学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9〕110号)(附件3)均为近期新发布的文件,其中涉及的学术不端检测结果处理办法、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的处理、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的具体实施及学位论文抽检的相关规定等都在原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有所调整,请导师及相关学生认真研读相关文件,明确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尽早做好学位论文提交及评阅的相关准备,以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