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春季拟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即将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导师审核、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及格式检测报告:系统已开,11月11号截止提交(提醒,长时间不用办事大厅的同学请务必提前登录保证账号能用且熟悉系统操作)
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研究生在系统中(//ehall.bocaidaquan.com/)提交学位论文及格式检测报告(格式检测相关通知见://graduate.bocaidaquan.com/info/1025/18581.htm。另,格式检测报告是协助学生检查论文格式是否规范的,如果自己的论文格式已经很规范了,但是格式检测一直不通过请不要纠结)。学位论文提交稿须是经导师审核确认的最终送审稿,学位论文中不得出现学校、研究生及导师的中英文姓名等相关信息(可用***替代),不提交封面及致谢部分,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须隐去作者相关信息。(请务必重视,每年都有人不隐去作者、导师、学校信息!!!可能会影响盲审结果)
研究生本人必须仔细核实在系统中提交的学位论文是否准确无误,因学位论文误传或未正确上传所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请导师在本环节对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导师可通过系统下载查看学位论文,有问题可退回给学生修改,学生可多次上传附件覆盖更新。
二、学术不端行为预检测:11月6号
由学院组织开展一轮学术不端行为预检测,完成后向学生反馈检测结果,检测有问题的学生可修改并再次上传其学位论文。说明:要参加预检测的同学请务必在11月7号11:30前上传,学院只做一次预检测,此前不上传的默认为不参加预检测。(建议:预检测的版本尽量是文字表述定稿,即文字表述不会再做改动的版本,格式上的问题只要在系统关闭前保证完成修改就好了,预检测合格的同学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保证正式检测和预检测的结果一致。此建议仅供参考)
三、导师、学院审核
1、导师请在11月12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审核时请一并录入学位论文评语。导师审核通过的论文学院才认可导师同意该生的论文进入学术不端正式检测及评审环节。
2、学院对学位论文提交者进行基本资格审核(审核是否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开题、中检等前续环节)。学院只审核导师审核通过的学生。
四、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检测结果人工复核:11月18日前完成
由学院组织开展学术不端行为(预)检测,完成后将检测结果导入系统,按《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规定》(附件2)给出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最终结论,在系统中确定送审名单。
五、学位论文评阅:学院11月19日开始
研究生院于11月21日开始进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抽检工作,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具体细则参见《宁波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附件3)。
六、答辩资格复查及答辩会:评阅完成后-2月25日
答辩的详细安排在评阅完成后另行通知!
七、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3月1日-5日
3月6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毕业、授学位名单。
八、学校审核公示并制作双证:3月下旬
a.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授予学位者名单。
b.学校审核确定毕业研究生名单,公示授予学位者名单,制作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九、发放双证及完成归档材料
望各位导师及拟毕业学生密切关注各阶段的时间安排,把握工作进度,按计划及时完成和报送相关材料,以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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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5日
附件清单:
1、学位论文审核标准
2、《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规定》
3、《宁波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4、系统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