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
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意见
宁大党〔2015〕17号
为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部署,满足社会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对创新创业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实现我校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战略目标和浙江省重点大学建设目标,现就进一步推进宁波大学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使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和孵化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目标,以推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以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为核心,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系统构建宁波大学创新创业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社会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业改革、课程优化、平台搭建、项目培育,积极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激情,不断提升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构建宁波大学创新创业工作机制,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改革,成立创新创业学院,设立创新创业基金,搭建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和培育孵化平台。努力使学校创新创业氛围进一步浓厚,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显著提高,每年至少培育科研创新团队20支,创业团队100支,努力使大学生创业率达到5%。力争在“十三五”中后期,我校创新创业工作位居全国前列,并具有响亮的品牌、有形的展示平台,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教育教学改革实现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
三、主要内容
(一)构建系统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模式,注重能力培养,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体系,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基于学习成果导向,深化学科、专业建设,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机制和创新创业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加强研究生教育的创新驱动,注重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素养和创业能力培养,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改革。突出创新创业教育的专业特色,在培养方案和教学内容中全面融入创新创业教育,使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设置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面向学生普遍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在通识课程中增加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在专业课程中融入创新创业内容。推动课堂创新,改进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广泛开展探究式、启发式、项目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的优质教学资源,积极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的网络开放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制度。探索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机制,多学科融合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建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特区,设置阳明学院创新班和大学生创业班。深化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体系建设,充分结合学科、专业和行业特点,将实践教学体系视为一个整体进行建设,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明确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目标,有针对性的设计与组织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融入实践性。提高专业实验、实训和实习教学中的创新性和项目化要求,同时强化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创新创业教育作用,加强“宁波帮”精神文化教育,深化以创新创业为核心的校园文化建设,加大对创新创业类社团的扶持力度,举办各种创新创业文化活动,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在实践中训练创新创业能力。
(二)健全创新创业实践训练机制
强化创新创业训练,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加大创新创业项目的资助力度,在原有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基础上,增设创业实践类项目资助。选拔组建跨学科的“学生科研创新创业团队”,增强学科交叉融合及累进创新。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鼓励跨学院、跨学科建立创新创业团队进驻实验室进行实训,实现科技创新资源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完善竞赛体系,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建立以赛促创、以赛带练的实践训练平台,通过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以创意竞赛挖掘选拔有潜质的创业项目。加强学生竞赛和科研成果的后续培育与扶持对接,为优秀创新项目和创业团队的深度学习和融合训练提供重点指导和支持,从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地推进创新创业培训项目。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提高学生创新创业实训积极性,出台创新创业培训活动和各类竞赛成果与课程学分折算办法,激发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训练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拓展创新创业培育孵化平台
充分利用已有创新创业培育孵化场地,整合资源,继续拓展校内外创新创业孵化的硬件平台。推动以创业为导向的创新,加速“挑战杯”等各类创新、技术竞赛向创业的转化。突出重点,加强创业团队的指导与培育,每年选拔优秀的创新创业团队加入宁波大学“创新创业种子库计划”,重点鼓励、扶持学生开展结合专业特色、突出技术创新的多形态创业,并为他们提供经费、场地、导师、服务等方面支持与指导,培育成熟之后适时推送至地方大学生创业园进行孵化。设立专项基金,打造专业导师团队,引进知名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创业项目的培育和孵化力度。加强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为学生实时提供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落实创业培训、工商登记、融资服务、税收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借助校外资源,加强与地方大学生创业园、科技园和实习实践基地等机构的合作,进一步拓展校外孵化场所。
四、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共同兼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本科生教育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校创新创业工作。
2.加强顶层设计,成立创新创业学院。整合学校现有创新创业工作资源,成立宁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院长由校长兼任,创新创业学院以第二课堂为主体,整合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商学院等部门的相关职能,系统推进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创新创业项目培育推广、创业班管理建设等工作。
3.整合相关资源,扩建创新创业孵化园。在黄庆苗楼一楼二楼2000平方米作为学生创新创业场地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校内空间,争取为学生创造更多布局合理、培育载体丰富的创新创业孵化园。充分利用校外资源,与地方政府或大学生创业园对接,利用其优质场地资源和政策资源,与市政府及地方科技创业园共建“创业苗圃”。
4.加大经费支持力度,提供创新创业工作资金保障。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创新创业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支撑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孵化等各项工作。增加学生科研成果奖励和培育经费,拓展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的资助额度和内容,增强高级别学生科研成果的资助与转化力度。
5.拓展校外资源,多方式多渠道争取社会支持。积极争取宁波帮人士、校友资源、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支持我校创新创业工作,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金,以多种形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引入第三方加强对创业项目的评估与指导,提高扶持资金使用效益。全方位与地方政府、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地方大学生创业园合作,共同构建包括政府层面、高校层面、社会层面三大子体系在内的大学生创业孵化体系,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服务,促进成果转化。
6.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创新创业导师指导水平。建立一支专门的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为创新创业学生提供专门的教育、指导和服务。加大师资培训力度,选送教师参加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鼓励教师开展创新创业研究,并向专业化、专家化发展。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考核制度,引导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在课程教学中传授科学方法和创新精神,以教师创新创业带动学生创新创业,以学生创新创业促进教师创新创业。聘请具有创新创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企业家、校友和社会知名人士等担任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加强对创业学生的实训、孵化指导。
7.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明确分解创新创业工作目标任务。适当增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在学院聘期目标任务中的比重,将创新创业教育的任务纳入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指标,进一步明确各级教学科研岗位职责中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具体任务要求,让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成为每一位教职工都必须参与的基本工作。
8.加大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奖励力度,鼓励教师主动参与创新创业指导工作。把指导学生创新创业作为教师评聘高级别岗位的基本条件,将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与教师职称晋升挂钩,与学院的业绩考核挂钩。设立专项资金对创新创业指导教师进行工作量奖励。建立学校各类专利、技术的转让、入股机制,鼓励教师持专利入股支持学生创业,既保证教师的积极性,又使学校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努力提高教师科研成果的转化率。
9.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提高对学生投入创新创业的激励力度。在奖学金评定、研究生推免及其他各类学生荣誉评选中,充分体现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及成果的重视与激励,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优先支持创新创业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开展创新研究、自主创业活动等情况折合成学分及课堂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创业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创业成果特别突出的学生可提前获得毕业学位,激励学生通过创新创业促进专业学习。
本意见经第13次党委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