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实验室教工党支部在东楼114会议室召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会并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展开学习讨论。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了学院党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支部书记段雪梅带领支部党员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对第十章工作纪律、十一章生活纪律进行交流讨论。支部党员陈寅儿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就本科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做了分享;党员余红卫结合学校资产统一清查工作做了介绍,就学院资产在保管、使用、报废流程中遇到的难点进行讨论分析。
实验室教工支部全体党员表示在工作和生活中,将自觉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各项规定,并做到学好、悟好、守好。压实自身主体责任,敢于担当,不断提升工作实效,为学院学科高质量发展做好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