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大学关于加强本、专科学生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宁大政[2010]176号文件精神,对我校教师指导本、专科学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专利进行成果奖励,给予相应的科研工作量(奖励标准请参考文件)。
经学院汇总上报、学校审核计算,现对我校2015年度获得的科研成果进行公示。在本轮成果统计中,教师指导学生获取的论文成果仍参考《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2010版)》,自2016年起,参考学校最新认定标准进行操作。
公示时间:3月1日—7日,若对工作量计算、分配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校团委,联系人:梁含悦(889085),进行调整和勘误。同时请各学院在院内进行公示确认。
另如信息核对无误,请有指导学生发表论文和授权专利(统计至10月底)的相关教师于3月7日16:00前至博彩导航
学工办315处签字确认,联系人高晓兰(880357/gaoxiaolan@bocaidaquan.com).
附件:论文工作量(公示).xlsx (164.04 KB)
专利工作量(公示).xlsx (144.83 KB)
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