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研究生:
2021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做好本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及毕业资格审查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范围
已通过学位论文评阅(包括校级抽检)的研究生。
(二)论文答辩须准备的相关工作和材料
1.研究生
1)学位论文修改清单:由学位论文作者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出具,须经导师把关。
2)补缴费研究生,请出具相关发票或凭证。
3)学位论文评阅书,加盖学院公章;请12月25日上午到东楼312领取。
4)学位申请书1份。
5)答辩前请在系统录入科研成果。
二、学位论文答辩组织
(一)由导师自行组织论文答辩会。
答辩安排请(附件2)提前一周发送到邮箱shaojuan@bocaidaquan.com,学院审核通过后请答辩秘书务必提前3天在校内系统中完成答辩安排的录入,打印答辩公告在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布。要严格遵守答辩会审核及张榜公布制度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随意组织论文答辩会。
(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7-9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占半数以上,且至少有2位校外博士生导师或专家,主席由具有教授或者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担任。
(三)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名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名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一般不少于2名并应有来自相关行业的专家)。主席由具有教授或者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担任。
(四)答辩人的指导教师可以旁听答辩会,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五)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1名,答辩秘书应由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本学科教学或科研人员担任。
(六)研究生应在答辩会召开前3天将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及专家评阅书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若在审阅中发现问题或有重要意见时,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事先向主席提出,必要时主席可在答辩前将某些问题通知研究生,令其对论文的某些部分作必要的说明和补充。
(七)为保证及加强我校研究生论文答辩质量,要求博士学位答辩人的答辩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其中答辩人论文报告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硕士学位答辩人的答辩时间应不少于25分钟,其中答辩人论文报告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八)研究生教学督导将对各学院答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请高度重视,根据答辩会规模合理安排答辩场所,设置答辩委员席、研究生督导席、报告席、旁听席等明显标识(如:桌签),确保答辩过程的正规性和严肃性。
答辩会请于2021年3月1日前完成。
三、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相应学位,具体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四、材料报送
(一)2月底前,组织论文答辩会。
(二)3月5日前,学院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确定拟毕业名单和拟授予学位名单。
(三)3月8日前,学院报送宁波大学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材料、拟授予学位及拟毕业研究生名单审核汇总表。
(四)3月中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定授予学位者名单及毕业研究生名单,并上网公示,硕士学位公示期为半个月,博士学位公示期为三个月。
(五)学生离校前,需交存档材料,包括:
1.学籍卡,一式两份,请在系统中打印
2.成绩单,一式两份,请在系统中打印
3.毕业审批表,一式两份,请在系统中打印
4.学位申请书:本批次学位申请书将实现由系统生成打印,其中的申请人学习期间表现情况、答辩申请书、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共计4页纸,将通过上传系统后打印,并将其中的评阅书替换为学位盖章的原件。一式两份,请在系统中打印
5.学位论文存档文本:毕业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最后修改(研究生导师必须督促并检查相关修改的内容),修改完成得到导师确认后方可上传系统、正式印刷。请仔细核查学位论文的相关项、签名是否完整准确,论文格式、标题是否一致等。保密论文需在系统中随传保密申请表,纸质保密申请表随文本报送(保密申请表夹在学位论文文本封底页内)。硕士3本,博士4本。
6.学位论文电子稿:学位论文电子稿终稿确定后上传研究生档案管理系统,上传文本将用于今后的各级别抽检,请研究生务必准确及时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