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宁大党〔2015〕23号)和《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20〕114号)等文件精神,本学期将组织2022年校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办法
1.2022年校教学研究项目分为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额和研究经费由各学院根据专业与学科特点、学院发展规划等自行确定。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研究经费一般二万元,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经费一般一万元,研究经费原则上分立项和验收按7:3比例分两次进行划拨。
2.评审采用匿名书面评审方式进行,由学院自行组织。学院应聘请院内外不少于5名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学校统一审核。
3.学校审核通过后,经校本科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后发文。
二、立项及结题要求
1.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校级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有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三年之内有记录不良信誉的不得申报。
2.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尤其是重点项目必须围绕立项指南进行申报。项目预期成果需要与项目高度相关并注重产生的实际效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增刊除外,负责人排名第一或通讯作者,且须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新获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一流专业、一流团队、优秀(规划)教材、实验教学项目(均须排名第一);
(3)新获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奖励;
(4)研究成果被采纳,形成院级及以上正式发布的文件或标准;
(5)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学讲义、教学课件、教材(含实训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试题(卷)库、教学视频材料、在线开放课程网站、教学软件等。
3.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至多不超过3年。逾期仍未通过验收的,给予终止课题研究,并记录不良信誉,此类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
三、项目立项指南
1.“四新”专业建设改革与发展研究
2.“四新”专业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实践
3. 新时代专业结构优化研究与实践
4. 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与实践
5. 产教学研教学共同体建设研究
6.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实践研究
7. 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研究——以**专业为例
8. 新兴技术范式下的教师教学方法创新与实践
9. 学分优化调整背景下强化学生课后有效学习的研究
10. 专业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整体优化研究
11. 新时期课程考核改革研究与实践
12.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与实践研究
13. 跨学科课程建设与实践研究
14. 新时期高校劳动课程建设研究
15. 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
16. 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
17. 拔尖人才培养体系研究与实践
18. 虚拟教研室建设与实践研究
19. 高校课程分数膨胀及其治理研究
20. 新形态复合型教育教学资源体系构建研究
四、申报材料
1.《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评审书》(附件2);
2.《宁波大学拟立项教研项目汇总表》(附件3);
3.本学院组织过程详细说明。
请于2022年1月6日前,将以上三类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董微雨邮箱;同时将经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的《宁波大学拟立项教研项目汇总表》(附件3)及组织过程详细说明纸质版各一式1份报送黄陈月莉楼204室。
五、联系人
董微雨,电话:87600417,电子邮箱:dongweiyu@bocaidaquan.com
附件:
1.《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2.《宁波大学拟立项教研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