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17级学生专业模块分流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分流原则
根据《宁波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分流要有利于实施因材施教和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调配以及教学的组织与实施。以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有利于学生的择业就业;采取志愿优先、择优分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二、模块分流程序
1、分流时间: 3月19日—4月19日
2、各位同学根据分流通知,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同时询问家长、学长、系主任、班主任以及任课老师,把模块分流志愿告知学习委员,学习委员按照下表在4月10日前报到科教办312室崔雪老师处。
3、学院根据模块分流结果,志愿优先、择优分流的原则,但分流人数低于10人的模块一般不开设(班级人数少于10人除外),学院最终把分流结果反馈给同学们,接受同学们询问。
4、公示:分流名单确定后,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备案后,不得随意变更模块,公示时间为4月12日—4月15日。
三、分流的对象及模块名称
班级专业人数 |
模块名称 |
人数 |
学生名单(学号、姓名) |
备注 |
17级水产养殖 (31) |
水产增养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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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与饲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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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病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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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级海洋资源与环境(30) |
海洋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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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检测与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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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资源与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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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级生物技术 (52) |
生化与分子生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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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生物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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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检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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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