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实验室:
为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风险管控,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环境安全稳定,根据《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甬教安体﹝2018﹞348号)、《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甬教安体﹝2019﹞295号)精神,决定开展全校废弃化学试剂专项清查、处置工作,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及分类
清查范围:全校所有实验场所过期、残存、废弃等固、液态(原始)化学试剂。
清查分类:根据处置公司处置能力,将废弃试剂分为二类进行清查统计并集中打包存储。
第一类:一般试剂(液体、固体);(可处置)
第二类:其他试剂(液体、固体),包括含碘溴氟等卤族元素试剂、含重金属试剂、剧毒试剂等。(暂不可处置)
二、工作流程
(一)清查统计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所属全部实验场所开展废弃试剂清查统计,将清查结果按照两个类别进行分类统计,将统计信息汇总录入“实验室废弃试剂分类统计表”(附件1-4),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核实反馈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整体汇总成废弃试剂清单,送交处置公司进行核实,核实结果将及时反馈至各单位。
(三)打包存储
各单位依据处置公司核实反馈结果,对其所清查试剂进行分类归置、装箱打包,张贴“实验室废弃试剂大包标签”(附件5),而后选取独立场所作为暂存处,将废弃试剂进行暂时集中存储,以备下阶段清运。
(三)清运处置
处置公司择期来我校对废弃试剂进行集中清运处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 落实责任。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清理各类废弃化学试剂。
2. 规范存储。废弃化学试剂清查、搬运、暂存过程中,各单位须严格遵照化学试剂存储相关安全规定,固液分离,双人双锁,不得将实验室危险废弃试剂等自行处置,不得随意违规堆放。
3. 安全防护。务必做好人身安全防护,务必做到环保安全,务必确保暂存无失。
4. 其他事项。部分试剂处置公司无法回收处置的,待后续另行其他途径处置。
四、流程及时间安排
1、请各实验室于11月1日前,填写好“实验室废弃试剂分类统计表”。填写网址://jinshuju.net/f/PDuIgE
扫码填写:
2、11.2-11.5,学院现场核验检查实验室废弃试剂。
3、关于废弃试剂处理,待设备处通知,集中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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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实验中心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