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浙教办函〔2016〕195号),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签约派出。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教职工,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二、选派人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32500名,比2016年增加12%。
三、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等。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公布2017年选拔简章,具体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www.csc.edu.cn/chuguo/s/709)。
四、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网上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1份。
五、受理时间及要求: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7年
1月
5日
-
1
月12
日
,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
1月
13日
。
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并进行排序,填写《汇总表》(附件1)。
请各单位、部门将《汇总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不超过500字)电子文档和书面申请材料(1份)送至人事处人才发展与培养办公室(安中大楼405)。因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晓萍,电话888365 Email:zhangxiaoping@bocaidaquan.com
六、有关说明 :
1.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留学资格有效期截至2017年12月31日,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 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访问学者类别项目“留学人员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
3.申请时必须提交外方邀请信和外方合作者简历,否则不予录取。请有意
向申请的
老师马上着手联系。
4.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项目未录取的教师,可以继续申报4月份的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5.计划申请赴美国留学的老师在联系邀请信的同时,就要清楚该院校申请DS2019表的语言要求。因为美国国务院通过《联邦公报》发布对交流访问项目(Exchange Visitor Program)管理规定的修订版,要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的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请赴美留学人员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其具体要求,做好外语准备。
七、学校支持政策:
1.若获得资助,学校给予每月1000元人民币补助。
2.今后校内资助出国项目遴选时,原则上要有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经历。
3.对尚未达到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的骨干教师,学校也给予重点推荐。
请各学院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国际化的战略高度出发,重视公派留学的选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中青年教师做好该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积极帮助教师联系国外单位。
附件:1.《汇总表》
2.常见问题解答
3. 申请材料及说明
人事处
2016-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