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重点高层次人才:
持有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的“重点高层次人才证书”,配偶未就业者可申请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表格请见附件一,请符合要求的教师按照填报要求填写《宁波市未就业重点高层次人才配偶生活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在2014年11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至学院;各单位汇总后,在2014年11月28日将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及汇总表报人事处。
联系人:周芬
联系电话:87600288
人事处
2014年11月24日
附件一:《关于做好2014年重点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总结及相关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