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服务广大教职工、服务学校中心工作的职能,继续推进二级分工会和“教工小家”的建设,同时为总结2014年工会工作、表彰各类先进,学校工会决定启动2014年度优秀“教工小家”示范单位、优秀“教工小家”、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考核、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时间安排
总结评选工作由学校工会统一组织领导,具体实施。各分工会负责做好本学院(单位)工会工作的总结,并按统一布置进行各类先进的推选与申报工作,在征得所在学院(单位)党组织同意后,于2014年11月20日上午11点前将各类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上报校工会。
二、优秀“教工小家”示范单位和优秀“教工小家”的评选
1、“教工小家”建设得到党政领导的支持和教职工的好评。
2、“教工小家”建设涵盖了分工会的主要工作,今年仍以“教工小家”验收替代分工会考核;优秀“教工小家”示范单位、优秀“教工小家”等同于先进分工会称号,先进分工会不再另评。
3、优秀“教工小家”示范单位和优秀“教工小家”评选工作按照今年调整的方案,依据公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进行。
4、优秀“教工小家”评选的必要条件为自愿申报评选优秀“教工小家”并且量化管理考核95分以上;优秀“教工小家”示范单位在优秀“教工小家”的基础上产生,不需另外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九《宁波大学“教工小家”考核办法》。
三、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能调动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积极服务于学校和本学院(单位)的中心工作,主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2、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办事公道廉洁,工会工作尽心尽责,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当好领导与教职工的桥梁与纽带,得到职工群众的好评;
3、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好本学院(单位)的文体、“五必访”等活动。
四、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本学院(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
2、热爱工会组织,关心工会工作,能在工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3、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乐于奉献,接受各级工会交给的工作任务,并能较好完成。
五、范围和名额:
1、全校共评选优秀“教工小家”示范单位1-3个;优秀“教工小家”10个,其中机关分工会1个(后勤、图书馆作为学院类进行考核);
2、工会积极分子按2014年在册会员总人数2%产生,具体名额参见附件四;
3、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对象为分工会委员以上兼职工会干部、工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专职工会干部。评选名额: 120人以下分工会1名,121人至280人分工会2名,280人以上3名。
六、评选办法
1、优秀“教工小家”的评选办法及步骤:各分工会自愿申报,提交自评表(附件一为学院类自评表、附件二为机关类自评表)、《优秀“教工小家”申报表》(附件三)和本年度“教工小家”工作总结(包括“小家”建设亮点和特色工作)(以上材料书面、电子各一份);校工会安排由校工会办公室成员和校工会常委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现场考核和查阅台账资料;校园网公示;校工会常委会审议。(详见附件九“教工小家”考核办法)
2、未申报参加优秀“教工小家”评选的分工会,需提交自评表和本年度“教工小家”工作总结,由校工会考核验收并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得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考核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3、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候选人由各分工会组织本单位工会会员依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附件四)进行民主推荐,经所在学院(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填写《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附件五)、《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六)各一份报校工会,同时发电子版到[email protected]。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名单最后均由学校工会常委会讨论通过。
七、其他事项
“教工小家”验收考核的是2013年11月15日至2014年11月14日的分工会工作,请各分工会根据相关材料客观自评,分工会需准备的台账资料详见附件七、八。
请各分工会于11月20日上午11点前(学院截止11月18日(周二))将各类先进申报(推荐)表(盖章)(附件5、6)书面版交至娄永江老师(曹光彪科技楼222),同时将电子版发到[email protected].
院工会联系人:娄永江 联系电话:87600167
附件:
校工会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