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相关老师:
根据浙教办高科〔2013〕97号文件精神,列入2013年度浙江省本科院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攀登项目的教师将进行中期检查和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位考核对象填写中期考核表,见附件
2、指导老师和学科负责人根据考核对象的项目进展情况在考核表中签署意见。
3、学院签署意见后,请各学院、部门人事秘书于11月3日前将考核表一式2份送人事处安中大楼405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张晓萍 联系电话:888365
二、其他说明:
1、中期检查和考核合格者,个重点学科于2015年上半年拨付第二期研究经费,不合格者停止拨付。请各位学科负责人务必做好经费预算,并把列资经费编号报备人事处(若有经费变动特殊情况的,请提前到人事处备案)。
2、教育厅将于2015年底对列入本次培养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进行全面考核。
附件: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攀登项目中期考核表
人事处
201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