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通知》(浙教人〔2001〕40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2年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高科〔2002〕93号)规定,从2002年起逐步将普通话测试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职务晋升必备条件之一。为了配合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经人事处与校语委办协商,决定在11月组织一次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测试:
1.测试时间暂定于11月周末,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测试成绩于测试后两个月公布,请到所在学院、部门查询;
3.测试形式为口试,内容分四项:读100个单音节字、读50个多音节词、朗读一篇课文(400字)、说一段话(时间3分钟);
4.测试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1〕74号文件《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教师测试费65元/人次。
二、培训(自愿报名参加):
1.培训分小班上课,满20人开班;
2.培训共24个课时,每天8课时,初步定于10月、11月的周末,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上课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培训地点在宁波大学本部,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4.培训费:根据宁波市物价局甬价费〔2004〕246号《关于核定普通话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普通话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100元,培训24课时,教材请自行准备。
三、报名办法:
报名须以学院、部门为单位,采用集体报名的方式。要求:
1.请各单位统一填写好“宁波大学教师普通话测试报名表”和“宁波大学教师普通话培训报名表”(需审核公示),并将此二表并将此表发送至luhan@bocaidaquan.com (测试报名表为最新版本,请下载该版本,字与字之间不要有空格),本次考试将使用科大讯飞国家测试软件,请仔细核对所有字段,如报名信息有误导致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
2.请各单位尽快到教务处办公室领取计财处盖过章的中国农业银行现金缴款单,凭缴款单到农业银行缴费,然后将缴款单的第二联(客户回单)以及加盖公章后的“宁波大学教师普通话测试报名表”和“宁波大学教师普通话培训报名表”于9月22日11:00之前交到教务处语委办(黄陈月莉楼212 电话:888428),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一律不予补报。
四、参考资料:
《普通话学习与测试教程》(2005年1月出版,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或《普通话培训测试指南》(2004年9月第二版,浙江大学出版社)。
附件:
人事处
二○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