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2016年 B类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继续实施,现就做好相关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兼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选派类别、资助标准与接受访学导师
三、选派名额
B类本科高校访问学者不作限额,我校列入2016年教师进修计划的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符合条件均可申报。最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备案公布。
四、管理考核
为配合接受学校做好国内访问学者的过程培养管理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果,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和教育部要求,B类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都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高校B类访问学者将纳入“浙江省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平台”(gxjs.zjedu.gov.cn)统一管理。学校组织选派工作及考核结果情况纳入省高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的考核。
请各学院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按计划选派国内访问学者,并为派出教师统筹安排好学习、工作时间,确保访学质量。
五、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将B类访问学《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和《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于2016年6月17日前上报。逾期不候。【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于6月15日下班前将材料交党政办310,电子稿发hyxy@bocaidaquan.com】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办
联系人:张晓萍
联系电话:888365
人事处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