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第七轮岗位聘任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做好第七轮岗位聘任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涉及的岗位聘任范围
管理、一线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及岗位说明书
学院管理、一线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见附件1。
三、关于辅导员岗位聘任的政策
(一)辅导员聘岗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全校事业在编人员;
3.除原在岗辅导员外,其他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除原在岗辅导员外,其他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且硕士以上学位;
5.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有学生干部经历;
6.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7.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二)辅导员聘岗原则
1.根据《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一线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宁大党〔2014〕2号)的规定,辅导员在岗工作满4年方可转聘到学校其他岗位。
2.鼓励辅导员跨学院间合理流动,凡符合主管岗位聘任条件的辅导员转聘至其他学院的主管岗位继续担任辅导员,原则上需尊重辅导员个人发展意愿。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转聘到学校其他非辅导员岗位或转聘到其他学院继续担任辅导员,须向学院党委(总支)提出转岗申请(附件2),经学院审批后报学校党委学工部审批。
3.为保持学生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辅导员缺岗一半以上的学院,该学院辅导员原则上不予转聘至其他学院的同职级辅导员岗位。
4.校内其他岗位人员有意向转聘到学院担任辅导员的,由学院初试审核,由党委学工部统一安排面试,并最终确定人选。
5.辅导员应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中选择其中一类岗位应聘。选择聘在管理岗位的辅导员可以评聘学生思政专业技术职务,但评上后必须转为专业技术岗位,否则无法聘任。
(三)辅导员的具体聘任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学工部发布的有关通知执行(另行通知)。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5月10-13日,个人填报应聘表(见附件2)和汇总表(见附件3或4)。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不属于同一单位,请同时递交到两个志愿岗位所在单位。
5月14日,学院进行审核,对条件的把关既要符合岗位说明说中所提的要求也要符合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
5月15日,把经审核后拟聘人员名单报送人事处。
五、联系人:俞凯 电话:648186
Email:yukai@bocaidaq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