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实验室营养保健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宁大政[2007]123号)规定,在各人申报的基础上,科研中心实验室进行了审核、汇总。现将审核结果(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18 年 6月5日至 6月 12 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报送至曹光彪科技楼117室。
联系人:徐军方 联系电话: 69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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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