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海洋系统“十二五”公派留学计划》(国海人字[2011]312号),现就开展2014年度海洋系统公派出国留学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海洋系统公派出国留学人选推荐对象为国家海洋局及沿海省(区、市)海洋厅(局)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国家海洋局与地方政府共建高校的骨干教师。2014年计划选派20名。其中,我校可推荐人数不超过4人。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5年的人员不在本次推荐范围。。
二、派出形式和派出时间
“海洋系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以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12个月)身份派出。获得2014年海洋系统公派留学资格人员拟于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派出。
三、经费资助标准及来源
海洋系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往返国际旅费,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国家海洋局资助3/4,学院、学科或个人承担1/4。
四、推荐人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具有良好的道德和业务素质,热爱海洋事业,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海洋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从事物理海洋、海洋化学、海洋生物、海洋地质等海洋科研工作,或从事海洋仪器设备研发、海洋法律研究、海洋战略研究、海洋管理工作;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内有良好的基础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或工作业绩;是所在单位、所处领域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中青年骨干。
(三)外语水平较好,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公派外语水平要求。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在有效期内。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TЛP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1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1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外语水平尚未达到以上要求的,各单位应尽快安排推荐人选参加国家公派外语水平考试,或支持其参加相关的外语培训。
(四)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推荐人选具体条件
1、访问学者申请人选具体条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五、推荐工作要求
请相关单位于4月30日前将推荐报告及《海洋系统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海洋系统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等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安中大楼405。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 人:张晓萍
联系电话:888365 Email:zhangxiaoping@bocaidaq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