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129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2﹞9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2014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条件控制标准》)中规定的条件,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二、申报名额
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空缺的学院,学院按空缺数进行推荐。
2、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没有空缺的学院,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学院推荐后,可竞聘学校的预留名额。本次学校提供2个预留名额。
3、具体岗位数请见《宁波大学第五轮聘任岗位核定及管理办法》(宁大政﹝2013﹞31号)。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员,应具备《实施细则》和《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规定的条件。
拟聘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一般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6月。
四、申报程序
1、个人向所在单位递交申报表等相关材料;
2、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推荐,报送校人事处;
3、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审核推荐,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4、将拟聘人选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审核推荐,省人力社会保障厅核准。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宁波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1份(表式见附件2,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一式3份(表式见附件3,用标准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申报表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1份(表中第二至第六项栏目内容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著作类只需复印封面、目录、前三页及封底),须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请制作相关目录,页码),并经单位审核后,加盖印章。
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5月6日下午16:00前,请送交安中大楼406办公室。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的申报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做到宁缺毋滥,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姜萍
联系电话:888230
电子邮箱:jiangping@bocaidaquan.com
附件:
人事处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