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实施,突破并解决一批影响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问题,开发一批标志性目标产品,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促进浙江省七大万亿产业发展,推进浙江制造向浙江创造转变,引领浙江产业转型升级,省科技厅决定启动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包括主动设计项目及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省厅通知链接://www.zjkjt.gov.cn/news/node01/detail0101/2016/0101_71054.htm),现将主动设计类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组织方式
(一)主动设计项目
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省科技厅在征集需求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主动设计了138个课题,其中工业领域53个、农业领域31个、社发领域50个、国际合作4个。各课题的申报指南(研究内容、实施目标和申报主体)详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如有明确技术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任务的,应当寻求具备相应示范和转化产业化条件的企业或应用单位合作进行申报。
(一)优先支持的项目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1.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新区、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城、特色小镇和农业高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内的申报单位;
2. 企业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联合申报的项目;
3. 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4. 创新能力较强的国家和省级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千企攀高企业和百企创强企业;
5. 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的;
6. 经浙江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浙商回归企业;
7. 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所在企业;
8. 建有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完成3年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且项目实施绩效明显的企业;
9. 工程建设单位应用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限额申报
本次主动设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0项。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初评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学院在2016年6月22日下班前将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预算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及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需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同时报送电子稿)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通过国际合作方式组织申报项目,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可行性报告及经费预算模板可在申报系统下载。
2、网上申报
学校将视公开申报项目的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后,由各有关单位通知申报人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再通过省科技厅 “网上项目申报系统”(网址://xm.zjkjt.gov.cn)开展申报。
因申报时间比较集中,在网上申报过程中请各有关学院密切关注“网上项目申报系统”,对所属项目进行网上审核,以免影响项目申报进程。
3、上报材料报送
学校拟推荐项目在网上审核通过(项目申请表上有“审核通过”字样的水印)后,请各有关单位在2016年6月29日上午9: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科技处,逾期不报项目视作放弃申报处理。上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经费预算(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等。需要附相关申报材料附件的,用纸质一并报送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关于项目申报资格。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项。
(二)关于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主动设计项目的实施期由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技术成熟度、实现目标的难易程度科学确定,原则上不超过4年。
(三)关于项目立项安排。主动设计项目视项目申报和专家评审情况,原则上优选1项作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实施。
(四)关于国际科技合作。国际合作领域中的“联合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项目”纳入本计划一并申报,请另行提交合作协议一式三份。项目申报单位利用国外科技资源和力量合作应征工业、农业和社发领域主动设计项目的,请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国际合作项目”。
(五)项目申报的其他注意事项。各有关学院在申报项目时,应当严格审查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书等电子申报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否则将作为无效申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