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宁波市科研人才,加强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宁波市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就2017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7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重点围绕宁波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社会民生建设中遇到的关键性、共性难点学科问题开展项目设计和申报。项目的组织与推荐要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研究需求,项目的实施要突出对中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要有利于增强全市技术储备能力和原始创新成果,为下一步高新技术项目的形成与开发提供源头创新。鼓励企业加强基础研究投入,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联合开展基础研究,推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紧密结合。
二、申报条件
1.本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尚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经由三名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也可申请(推荐表见附件1);
2.主要申请人年龄应在50岁以下;
3.申请项目的前三位承担者之一已获得经费支持、且在研的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两项以上(含两项),原则上不予受理其负责的新申报的项目;
三、申报方式
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申报单位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xmsb.nbst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登录帐号、密码请各申请人向所在学院科研秘书申请);
2.在线填写“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并上传“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和其他附件材料;
3.网上申报后,由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在线初审、推荐至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
4.经科技分中心网上核准,并取得项目受理编号后,申报人可通过在线申报系统打印“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与项目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全套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双面打印)报科技处;
四、申报材料
1.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可行性报告;
2.查新报告和项目组成员前三位身份证复印件(网上附件上传)。;
3.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须提供学历或职称复印件,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负责人另须提供三名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表和推荐专家职称复印件(网上附件上传);
4.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需提交课题组成员签名表和项目合作协议(网上附件上传);
五、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